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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食在大宋》番外: 偷梁換柱(一)(第3頁)

其實也曾過幫代寫書信或者當賬,畢竟這才事。耐何餘杭讀書,需錢請代寫信攤,才遇到個顧客,賺文錢。

這點錢,别說進京趕考,就飯都成問題。

而當賬也隻長期進京趕考就幹這活,所以,才酒樓撞撞,洗碗

連酒樓茶肆都收。

“這些錢,權當娘子,來必當奉還。”書承諾。

雖然困難,卻也能憑娘子便宜。

娘子對,因此:“郎君志,必登龍門,能此時與郎君遇見緣分。郎君必挂懷。”

“這無功受,這錢,。”

原本說雙倍甚至倍奉還,但京都才雲集,會試時群賢畢至,最後能能躍過龍門實難料。

此時誇名落孫,無力償還,豈失信之,便改

“郎君真償還,倒也用還錢,如答應求如何?”王娘子試探

求?”

娘子抿抿唇,:“暫時還未好,郎君離開,到時再告。”

約後就會離開,因為此離京還很遙遠,必須發,以防現耽擱延誤考試。

而且些到京,也好些些活計,否則到京也隻能破廟。

淺聊通後,王娘子告辭回,而書則依舊回驿館。

雖然官券丢,但因為開始入時登記姓名份,所以還能證應試舉子份。

張官券管,所以今還能再夜,過,也最後

宿就自己負責,因為驿官還接待批趕京趕考學子。

至于官券樞密院統印制發放給各官府面蓋樞密院印,方官府無權私自印制發放。

(沒,更及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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