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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把龍傲天當寵物撿了該怎麼辦?(穿書)》第1章 發現自己穿書了該怎麼辦?(第1頁)

發現自己穿書麼辦?

宿風穿越到這個世界後,便遭到寫作主角讀作反派男主來自靈魂痛擊。

如果用句話來形容對方性格,隻為成為最強而進,畏懼危機也瘋子;如果用句話來形容對方容貌,毫無瑕疵藝術品,創世神苦孤詣創造而神作。

用精湛絕倫演技騙過個又個對,又用強力量将強敵玩弄鼓掌之間,猶如幕後操縱般操縱,為所用後将其狠狠抛棄,追随為崇拜太陽神祇,結果卻發現男主真面目後絕望崩潰,當男主發現自己非份時,僅對此毫無排斥,反而還迅速接受事實,或許如所說,所表現性格與,本就與普通截然同。

《至之主》男主墨菲所說名言就印封面:“隻興,麼毀滅誰都以。”

這樣設、這樣故事、這樣,讓當時宿風陷入懷疑,宿風乖得競選“别好孩子”名号,就算文,也隻會點開因為歡毛茸茸癖好而點開萌寵頻

所以着自己興緻勃勃,且好像完全被男主迷魂魄般朋友,又向書男主毫對敵除根,永絕後患段,又利用信賴男配達成目節後,宿風遲疑說:“這個主角設,……”點變态啊。

很帥啊!”朋友滿,對着宿風複:“,太帥,太厲害最強,最強,懂嗎?”

“隻惜男主妹子,卻個都沒收進後宮。”朋友已經完全成這本書忠實讀者,所以抱怨句後又補充:“但這樣才符設,應該愛任何!”

“宿風,歡毛茸茸嗎?”朋友說騙宿風點開這本書時輕咳聲,翻開男主原型設定,指着個毛茸茸團子說:“,男主原型,正好毛茸茸,對?”

着激動朋友,宿風默默閉嘴,友善而失禮貌笑容。

“謝謝,吧。”

書裡男主瘋狂、變态、神經質,為成為至段,切都隻成神絆腳

——理解,也

所以直接棄書

這本給宿風觀造成創,讓無法理解朋友品書,最終被直接抛到腦後,連主角名字都被遺忘,宿風唯能夠記起,隻男主故事最開始時傷,流落荒野,被女配撿到後帶回裡細呵護、精飼養,兩個之間相處非常愉溫馨,這也男主對自己疑窦開始,因為傷痊愈後便丢失段記憶,記憶過程識到自己非份。

當時宿風還以為這萌寵報恩故事,萌妹子萌萌、毛茸茸主角,愛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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