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現自己穿書該麼辦?
宿風穿越到這個世界後,便遭到寫作主角讀作反派男主來自靈魂痛擊。
如果用句話來形容對方性格,就隻為成為最強而進,畏懼危機也乎法瘋子;如果用句話來形容對方容貌,就毫無瑕疵藝術品,創世神苦孤詣創造而神作。
用精湛絕倫演技騙過個又個對,又用強力量将強敵玩弄鼓掌之間,猶如幕後操縱盤般操縱,為所用後将其狠狠抛棄,追随視為崇拜太陽神祇,結果卻發現男主真面目後絕望崩潰,當男主發現自己非類份時,僅對此毫無排斥,反而還迅速接受這事實,或許如所說,所表現性格與,本就與普通截然同。
《至之主》男主墨菲所說名言就印封面:“隻讓興,麼毀滅誰都以。”
這樣設、這樣故事、這樣劇,讓當時僅歲宿風陷入自懷疑,宿風乖得以競選“别好孩子”名号好,就算文,也隻會點開因為歡毛茸茸癖好而點開萌寵頻。
所以着自己興緻勃勃,且好像完全被男主迷魂魄般朋友,又向書男主毫留對敵斬除根,永絕後患段,又利用信賴男配達成目節後,宿風遲疑說:“這個主角設,……”點變态啊。
“很帥啊!”期朋友滿放,對着宿風斷複:“,太帥,太厲害,就最強,最強,懂嗎?”
“隻惜男主邊麼妹子,卻個都沒收進後宮。”朋友已經完全成這本書忠實讀者,所以抱怨句後又補充:“但這樣才符設,就應該愛任何!”
“宿風,歡毛茸茸東嗎?”朋友說騙宿風點開這本書時借,輕咳聲,翻開男主原型設定,指着個毛茸茸團子說:“,男主原型,正好毛茸茸,對胃?”
着激動朋友,宿風默默閉嘴,友善而失禮貌笑容。
“謝謝,還算吧。”
書裡男主瘋狂、變态、神經質,為成為至而擇段,切都隻成神絆腳。
——理解,也尊。
所以直接棄書。
這本給宿風觀造成創,讓無法理解朋友品書,最終被直接抛到腦後,連主角名字都被遺忘,宿風唯能夠記起劇,隻男主故事最開始時受傷,流落荒野,被女配撿到後帶回裡細呵護、精飼養,兩個之間相處非常愉溫馨,這也男主對自己份疑窦開始,因為傷痊愈後便丢失這段記憶,尋記憶過程才識到自己非類份。
當時宿風還以為這萌寵報恩故事,萌妹子萌萌、毛茸茸主角,愛啊!